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LYRZB-15106 一、招标条件: 林芝地区八一镇河西新区、物流园区市政道路(尼洋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已由西藏林芝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林地发改基建【2015】27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大公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地区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四川大公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林芝地区八一镇河西新区、物流园区市政道路(尼洋大道)建设工程项目; (二)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新建道路7410.073米,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等附属配套设施。 (三)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地区财政投资,已落实; (四)建设地点:林芝地区八一镇; (五)工期:10个月; (六)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报名; (二)区外企业需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件要求提供备案证书;同时区内、外投标企业均需针对本项目备案且提供备案证书; (三)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四)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壹级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五)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05月27日至2015年06月05日,登录到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购买下载招标文件,自愿报名并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7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06月17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在林芝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准时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大公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贺承忠 联系电话:1390899234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罗布林卡路德丹林小区四幢一单元101号 联 系 人:饶新元 联系电话:0891-6373759 13989916564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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