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5070257 安装工程| 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景观亮化照明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景观亮化照明工程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受项目业主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局的委托,建设资金来源为由中标人投、融资,招标人负责回购,回购款由市财政支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建设单位: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局。 2、建设地点:渤海大街、长白山路、笔架山景区 3、工程规模:渤海大街和长白山路双侧亮化、笔架山景区亮化工程。 4、计划工期: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而定。 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6、质量要求: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需为辽宁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企业信用评级企业。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一年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提供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完毕的近2年(2013-2014)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内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2012-2014)。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认定、一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1日(含节假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 2、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开发区劳动局出具方为有效)、建造师安全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劳动合同及身份证、具备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及本公告第二条中所要求的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必须提供有效原件及复印件三套(加盖公章),且将复印件装订成册。 报名审查地点:开发区政府后楼322室。 3、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1日(含节假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开发区滨海花园5-2号。 4、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7日上午9:30时; 开标时间:2015年6月17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1号)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工作日内汇至本项目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视为无效,作废标处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局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416-357288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 址:锦州市开发区滨海花园5-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16-3572367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辽宁分公司 2015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