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桃花岛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日照桃花岛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项目编号:WT-RZSH-2015-1007),已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批准,招标人为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海洋与渔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拟拆除桃花岛现有养殖堤坝并进行岸滩不清理,扩建直立式防波堤、建设栈桥、修复斜坡式生态西护岸、修复斜坡式生态东护岸、岛体绿化工程、环保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港口与海岸专业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市外投标单位还须提供《进日照建筑业企业信用登记证》和当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证明资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15年06月01日至2015年06月05日,每天08:30至11:30、14:30至17:30;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3市外投标单位还须提供《进日照建筑业企业信用登记证》原件和当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证明资料原件,(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5年06月23日下午15:00-15:30,招标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三楼第三开标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在山东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府采购网、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日照政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地址:日照市太公岛一路 联 系 人:刘 刚 电 话:1333633779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山东路563号(山东路与临沂路交汇处) 联 系 人:张树花 战立华 电 话:0633-8278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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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日照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年6月1日 9时1分5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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