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象大道人行道(壮锦大道—良庆大道)绿化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象大道人行道(壮锦大道—良庆大道)绿化提升工程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城市﹝2015﹞9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市滨江公园,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报建编号:17150107 项目编号:NNZC2015-20088A 建设地点:五象大道(壮锦大道—良庆大道) 建设规模:两侧人行道累计改造长度约9370米,绿化面积9571.2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476.26万元 要求工期: 30日历天 招标范围:五象大道人行道(壮锦大道—良庆大道)绿化提升工程施工图中除苗木甲供外的全部设计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4投标人必须是南宁市国有投资园林绿化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内成员(含新增入库成员,不含清退出库成员) 3.5南宁市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经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nnjs.net)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陆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申报相关资料后于投标报名时间内到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财务室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凭网上报名回执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8楼电梯门厅处向招标人获取图纸及相关资料。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2日09时00分,地点为南宁市金花路3号建管大厦六楼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6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随机抽取定标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南宁市工程建设信息网www.nnjs.net(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01992)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市滨江公园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南宁市星光大道1号 地 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8楼 邮 编: 邮 编:530012 联 系 人:黄丽萍 联 系 人:曹攀 电 话:0771-4800338 电 话:0771-5505162 传 真: 传 真:0771-5532986 网 址: 网 址:www.purchase.gov.cn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账 号:45001604667059666666
2015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