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卫辉市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人工造林)项目已经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内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卫辉市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卫辉市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人工造林)项目 2.2项目编号:卫交采2015GZ042号 2.3建设地点:太公镇、狮豹头乡 2.4招标范围:太公镇、狮豹头乡造林5350亩。 2.5标段划分:共2标段,其中: 1标段:太公镇造林2647亩; 2标段:狮豹头乡造林2703亩。 2.6要求工期: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6投标人可以就本项目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必须是不同的项目经理。 4.报名时间及地点4.1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上午8: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财政局院内)报名,联系电话:0373-4472895。 4.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等证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报名时还应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上午8: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财政局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3招标文件(含图纸资料)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9:00整,地点为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评标服务区(卫辉市财政局南邻30米)。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信息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 8.监督单位卫辉市纪检委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财政局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管科 9.联系方式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72895 招标人:卫辉市林业局 地址:卫辉市县东街56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94963446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1号楼27层2701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768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