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洛宁县人工湖北路、华昆路、金海路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洛宁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BRR15-HN-ZB-187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人工湖北路、华昆路、金海路建设工程; 2.2招标范围:人工湖北路包括道路长892米,宽25米;供排水管网、强弱电管网;道路基础回填;路面施工;路灯安装;人行道彩砖;道路标示线、牌等内容;华昆路包括道路长380米,宽25米;排水管网;路基土方开挖、回填;混凝土路面;路灯安装;人行路彩砖等内容;金海路包括道路长252米,宽25米;排水管网;路基土方开挖、回填;混凝土路面;路灯安装;人行路彩砖等内容。 2.3建设地点:洛宁县境内;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标准:合格; 2.6项目工期:70日历天/标段; 3、标段划分:3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1标段:洛宁县人工湖北路建设工程; 第2标段:洛宁县华昆路建设工程; 第3标段:洛宁县金海路建设工程;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6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5.1企业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以上资料须审核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洛阳市洛龙区(洛南新区)古城路英才洛交叉口万基公寓13楼1303室。 5.3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女士 陈女士 电 话:0379-69916877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南新区)古城路英才洛交叉口万基公寓13楼1303室 招 标 人:洛宁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62329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