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乐山大道道路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MD2015- 0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驻马店市乐山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己经驻政办[201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招标人为驻马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乐山大道,北起纬二路,南至练江大道。总投资概算2300万元。 2.2要求工期:每个标段均为 50 日历天。 2.3质量标准: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4招标范围:道路拓宽、道路铺油工程等配套设施等施工图纸所含内容,具体以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准(如有)。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纬二路-开源大道,长985.435米,投资概算约360万元; 第二标段:开源大道-金雀路,长1308.484米,投资概算约480万元; 第三标段:金雀路-雪松大道,长1451.333米,投资概算约530万元; 第四标段:雪松大道-解放大道,长1209.034米,投资概算约450万元; 第五标段:解放大道-练江大道,长1383.835米,投资概算约5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规定承包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再接受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5年 6 月 5 日,每天8:30-12:00,15:00-18:00时;拟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定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领取时间:2015 年 6 月 8日8:30-12:00,15:00-18:00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zmdxzfw.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驻马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代理机构:驻马店市天中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市骏马路北段 地 址:骏马路与纬一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南 联系人:董科长 联 系 人: 黄 工 电 话:15136579821 电 话: 0396-2615366 9.主管部门备案意见 已备案(市住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