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新建及提质改造公园项目绿化工程 建设单位: 腾冲县惠民城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腾冲县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编号: 工程地址: 招标类别: 绿化 工程性质: 绿化 工程规模: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非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012年至今承担过同类类似绿化工程施工 是否资格预审: 否 报名开始时间: 2015-06-01 8: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06-05 17:30 报名地点: 腾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资格预审条件或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6月01日至2015年06月08日,每日上午08时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系投标单位员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省外企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入滇备案证中登记的相关入滇人员)持报名授权委托书到腾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工程建设交易股报名备案,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入滇备案证(指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等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通过报名备案后,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报名回执单于2015年06月08日17时30分以前送达到腾冲县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腾冲县腾越镇满邑社区上村小区214号)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 资格审查:方式-后审;办法-合格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24日09时00分,地点为腾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腾冲县腾越镇西山坝)。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云南建设工程信息网、腾冲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电子政务统一平台上发布。 工程详细信息: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腾冲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新建及提质改造公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腾冲县惠民城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筹建工作已经就绪,腾招标办于2015【32】、2015【33】号文批准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云南省腾冲县腾越镇计划工期:30日历天招标范围:第一标段:高黎贡山植物园二期第二标段:新建火山路西侧路旁公园提质绿化工程;第三标段:新建水源保护地公园(原县二院旧址)提质绿化工程;第四标段:新建砚池文庙公园、新建水映寺公园、提质改造文治光昌广场、提质改造欢乐湖公园、提质改造腾越文化广场公园、提质改造热海路带状公园等公园、广场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