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保税港区士杰路二期(梅中路—问津路)(原横四路五期)、欣港路(港通路—问津路)(原横二路三期)给水管道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MS-016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梅山保税港区士杰路二期(梅中路—问津路)(原横四路五期)、欣港路(港通路—问津路)(原横二路三期)给水管道工程 招标人: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梅山保税区经济发展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梅山保税港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梅山保税港区士杰路二期(梅中路—问津路)(原横四路五期)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新建DN300桥管1座、DN400钢管44米、DN300球墨管及钢管770m、DN200钢管44米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欣港路(港通路—问津路)(原横二路三期)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新建DN300球墨管1811m、DN200球墨管85m、DN100球墨管108m、DN400钢管214 m、 DN200钢管214 m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概算:约233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给水管敷设、新建桥管及其附属设施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 招标标段数:1个 招标控制价(标底):233.5584万元 工程施工预算:233.5584万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符合资质管理相关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其中临时建造师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元。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6月01日 08:30[ 年 月 日 时 分]至2015年06月06日 23:59[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4万元。 5.2 在2015年06月17日 14:30[ 年 月 日 时 分]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即为收款人)”(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2015年06月17日 14:30[ 年 月 日 时 分]前收入该专户。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用途栏上注明本公告上的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注明的项目编号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24日 09:30[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于开标日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在B级及以上,或经梅山保税港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可以参加投标。 8.2投标人在上年度梅山保税港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考核中未被梅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为C级及以下(因无在建工程原因被评为C级的除外)。 8.3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项目机构管理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并在系统中有相应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且以上证书中除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信息外其余人员证书信息未显示超出有效期;施工员、安全员必须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项目(已中标但尚未实际开工项目视为在建工程)。 上述任何一项未满足要求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8.4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有判决时间在近2年之内(含2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拟派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中有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8.5区外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梅山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有效是指在备案有效期内且年度备案承接业务范围包含投标资质),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8.6投标截止时,若合格投标单位≥3家时,则全部参加开标;若合格投标单位<3家,招标失败,重新发布招标信息。 9、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1【确认采用:合理低价法1的,只评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标,按商务标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有合格投标人的技术标合格制评审、还评商务标,按商务标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以上商务标评标衡量值=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1+浮动率A)】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邮编:315010 联系人:许钗英、程立波 电话:13245500576 传真:0574-87298497 电子邮件:181897699@qq.com 招标人: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址:梅山保税港区 邮编:315800 联系人:董腾晖 电话:0574-86827277 传真:无 注:本公告由建设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操作、填列和打印,经招标人盖章后原件一份交区招投标中心。 【打印】 【关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