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大洪山灵官垭至七里冲垭、大垭、鞍子背边坡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随州市随洪财采计[2015]07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要求,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项目指挥部的委托,对“随州大洪山灵官垭至七里冲垭、大垭、鞍子背边坡绿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编号:ZXCGDL0150601
2、采购项目名称:随州大洪山灵官垭至七里冲垭、大垭、鞍子背边坡绿化项目
3、采购内容:68694m2(其中:灵官垭至七里冲垭63394 m2、大垭2500 m2、鞍子背2800 m2),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4、计划工期:20个日历天。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项目经理未被押证管理和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
5.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园林绿化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企业在册的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备。
5.5、投标人须提供2012、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反映财务状况良好。
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另提供下列证件原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③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④拟派项目经理证书,企业在册的五大员证;⑤外省企业入鄂备案证明;⑥2012、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核验后退回,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采取邮购方式出售
7、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15时00分,开标时间同截止时间,递交及开标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项目指挥部
联系人:杨长成 联系电话:13607282548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联 系 人:杨祖云 联系电话:0722-333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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