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政府采购办受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崇信县公用局滨河西区广场亭子修缮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CHXZHC--2015021 二、招标内容:县城滨河西区广场亭子彩绘翻新工程,包括清理铲除旧漆、满刮浆灰飞椽头黄万字、檐椽头黄边画、百花图10厘米以上、满刮血料腻子刷醇酸调和漆三道红绿椽望等。(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条件; 2. 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建造师须具有三级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 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预算及评标方法: 1. 本项目的总预算价为184913.18元,大于或等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2. 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6 月 1日至 2015 年6 月3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 时,下午 2:30 时至 5 时,在崇信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如需电子版加收5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6月 8日16 时 00 分, 地点为:崇信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2. 开标时间: 2015 年 6月 8日 16时00 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崇信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 崇信县新西街三号 邮 编: 744200 联系人: 袁克轩 电 话: 6122687 采购办联系人:杜小春 电 话: 6124910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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