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CZD-SN-20150528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藏王墓石碑碑亭保护修缮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和文物局批准建设,业主为山南地区文物局,批准文号:藏重文组办【2015】30号,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藏王墓石碑碑亭保护修缮工程 2建设规模:保护修缮工程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5建设地点:山南地区 6工期:6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无不良记录),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2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及类似项目施工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 6 月2日至2015年6月 8日,每日9时30分至12时00分,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到山南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2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被授权的委托人须是本公司员工) 3拟派往本项目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人员、质检员职称证、上岗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4近三年(2012、2013、2014年)类似工程业绩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29日15时30分递交到山南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南地区文物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南地区龙飞家园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8308038585 四川中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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