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安镇兴隆村朱家园新村公园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泗安镇兴隆村朱家园新村公园工程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兴县泗安镇兴隆村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长兴县泗安镇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长兴县泗安镇兴隆村朱家园新村公园工程。主要为公园侧石、鹅卵石道路、仿古石凳及仿古凉亭等。详见本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施工图纸。 2.3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园林古建筑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要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3.3 湖州市市外的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湖州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进湖登记备案管理手册》和《县外建筑业企业诚信保证金证明》,湖州市内县外的投标人须提供由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的《县外建筑业企业诚信保证金证明》。 3.4具有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A类证书中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上载明的人选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投标企业任职文件或证明确定)。 3.5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6月5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16:00),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②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湖州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进湖登记备案管理手册》和《县外建筑业企业诚信保证金证明》。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料。泗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报名费每份300元。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招投标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泗安镇兴隆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梁主任 联系电话:661537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572-6032898 长兴县泗安镇招投标中心 2015年6月 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