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福建省晋江市西环路南延伸(晋光路-长兴路)及天桥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41305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省晋江市西环路南延伸(晋光路-长兴路)及天桥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晋政施招20150601040 
开标时间:2015-07-01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晋政施招201506010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西环路南延伸(晋光路-长兴路)及天桥工程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晋江市西环路南延伸(晋光路-长兴路)及天桥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晋发改审[2014]3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晋江市青阳街道、梅岭街道、西园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线路总长约3.7公里,总造价约为19799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系晋江市西环路南延伸(晋光路-长兴路)及天桥工程,位于晋江市区西片区。拟建西环路南起晋光路,北至长兴路,线路全长 3.78551 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人行天桥、雨水工程(最大管径2000mm)、污水工程(最大管径400mm)、电力管道工程、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及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要求:总工期: 48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1、梅岭路K2+503~长兴路K3+755:自开工之日起,240个日历天内完成该路段所有工程量;2、晋光路K0~梅岭路K2+503:该路段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工期要求240个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 合格标准 ;
2.5.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5.1. 咨询单位: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5.2. 设计单位: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2.5.3. 代建单位:             /                  ;
 2.5.4. 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3]5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3]30号)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已按闽建[2013]5号和闽建筑[2013]30号文要求,办理入闽备案手续且在“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用档案查询”中可以查询得到满足本项目要求资质的企业(以开标当日查询到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部门“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www.fjjs.gov.cn)”→“企业信用档案” →“建筑业” →“省外入闽建筑业企业”登记的内容为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注:项目经理持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需为按规定在2014年2月 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____;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6 月  5  日至 2015 年  6 月  9 日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即可下载电子招标资料,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帐号:424758379456);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且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核对),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 捌拾 万元人民币(下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7  月  1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同时将电子标书存入U盘,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单(统一用A4纸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于交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二楼)招标代理处,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jjc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晋江市青阳街道   ,邮编: 362200 ;
电话:0595-82662690传真: / ;
联系人:    吴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晋江市迎宾路农行ABC大楼1702室  ,邮编: 362200   ;
电话:     0595-85762800 & 15259509354     传真:  0595-82003884   ;
联系人:   小潘       。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二楼。

报名期限: 2015/6/5201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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