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图美仁乡小灶火道路景观及安康村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图美仁乡小灶火道路景观及安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格尔木市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格尔木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格经发[2015]185号文和格统办[201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市级支农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1、拆除原损毁硬化地面并硬化2200平方米,铺设人行道方砖2300平方米、道牙石(大理石)1500米;2、新建景观电力路灯12盏;3、水渠两侧新建树池、景观石、石凳等,建设原过水桥改造等景观,维修水渠135米;4、改建安康村道路800米(宽5米),新建绿化带围栏1500米;5、新建小灶火人畜饮水工程水井房及蓄水池周边围墙135.8米(含门柱2个及铁艺大门1座)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设计文件中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4、企业业绩材料;5、拟派项目主要负责人相关证件;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外省施工企业需提供进青备案手续; 8、报名资料以A4纸胶装成册;9、介绍信;10、投标人可自行补充其它相关资料。说明:1—7项资料须为彩色扫描件。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在格尔木创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格尔木日报、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格尔木政府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人民政府 地址:格尔木市柴达木西路 联系人:陈进良 电话:18935593626 招标代理机构:格尔木创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格尔木市中山路56号 联系人:余栓 电话:13107564199 发布单位:格尔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0979-8411198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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