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DZB-2015017 一、本项目经“藏财建字【2014】16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现通过施工发包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项目业主)当雄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西藏纳木错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道路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当雄县 实施时间2015年 7月6日至2016年 1月6日,总工期6个月(以签订施工合同时间为准) 工程规模对纳木错环湖公路1-13号坑进行回填、垃圾清理和绿化,其中:回填(含削坡)立方米,垃圾清运400立方米(第5号坑),绿化面积8847平方米,耕织土量1327.05立方米。 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质量目标合格 三、招标内容、范围、工程发包限价、投标保证金要求如下: 1、招标内容:施工图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工程发包限价:3814346.03元(叁佰捌拾壹万肆仟叁佰肆拾陆元零叁分); 3、投标保证金要求:7万元整; 四、资质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报名; (二)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三)区内、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2013】119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 (四)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13日,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ggz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00元,售后不退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29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拉萨晚报》、《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2015年6月2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有关公证、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投标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从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号,按规则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在开标时必须到场并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当雄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当雄县 招标代理: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74号西华酒店二楼 联 系 人:李仕龙 联系电话:18689008091,0891-6619112
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