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5056 开标时间:2015-06-29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花木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榕市市政招201505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三环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第14标段(施工)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3]290号文、榕发改审批[2014]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花木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福州市花木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三环路; 2.2.工程建设规模:绿化总面积约75000㎡,预算价19084108元。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2.3.1招标范围:福州市三环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第14标段(施工)即福州市三环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第六标段(施工),包括桩号(K0+500~K2+400)段国货互通及桩号(K16+900~K19)段西岭互通。 2.3.2招标内容:包括乔木、灌木、地被的种植及养护、园林景观工程(园路),主要内容为换植种植土、场地平整、绿地种植、绿化护、园路及花架廊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为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6.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企业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月 4日9时00分至2015年6 月 10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采用网络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请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查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无须缴纳下载费用。 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列三种方式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叄拾捌万元整(¥38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光盘(GEF格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6月29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区本项目开标室(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本人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网络报名号(网络报名号须有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并盖上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电子光盘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址:www.fzztb.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本招标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参加福州市三环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第14标段(施工)、福州市三环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第15标段(施工)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第14、15标段的顺序开标,中标顺序按14、15标段的顺序,即已被推荐为第14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不再被推荐为第15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花木公司 ; 地址: 福州市西洋路14号5层 ; 电话:0591-87676445;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6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7813438 传真: 0591-87800567 ;联系人: 许小姐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账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 116040100100069058 (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上应注明:“榕市市政招2015056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