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墩自然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环境绿化美化工程 2015年06月04日 招标编号:亿达古招2015025 开标时间:2015-06-19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古田县凤埔乡苏墩村村民委员会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亿达古招2015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墩自然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环境绿化美化工程,已由宁德市库区移民开发局以宁移项目审[2015]32号、宁移项目审[2015]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古田县凤埔乡苏墩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古田县库区移民开发局(古政移〔2014〕43号),招标人为古田县凤埔乡苏墩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古田县凤埔乡苏墩自然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价为1764092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的内容;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水木清华(厦门)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待定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并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备注:1、根据《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5]6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已按规定在2015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6 月 4 日至2015年 6 月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时 40 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131窗口 (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二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含电子版预算文件、施工图纸等),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即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6时(即2015 年6月18日下午16:00前); 6.2.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6 月19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二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和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gtggjy.com)上发布。 8.2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和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tggjy.com)上发布,“公告答疑”上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纪要、修改及补充通知(如有),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古田县凤埔乡苏墩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古田县凤埔乡苏墩村; 邮编: 352200 ; 电话: 13860326705 ; 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解放二支路新6号三楼, 邮编:352200 电话:0593-3663588, 联系人:余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 名: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 号:9060610010010000042390 地 址: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 电 话:0593-3999098 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www.gtggjy.com 汇款凭证上注明表识“苏墩自然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环境绿化美化工程”投标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