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一期(灵山岛尖)凤凰大道两侧沿线绿化景观工程软基处理施工监测、材料及实体检测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根据《南沙开发区发改局关于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一期土地开发项目立项的复函》(穗南发改项目[2013]206?xml:namespace>号),广州南沙明珠湾区开发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一期(灵山岛尖)凤凰大道两侧沿线绿化景观工程软基处理施工监测、材料及实体检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xml:namespace>一、招标与监督人:
招标人:广州南沙明珠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工?xml:namespace>联系电话:020-3905300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工联系电话:020-87582482转873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二、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一期(灵山岛尖)凤凰大道两侧沿线绿化景观工程软基处理施工监测、材料及实体检测
三、项目概况及规模: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一期(灵山岛尖)凤凰大道两侧沿线绿化景观工程位于南沙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一期(灵山岛尖)凤凰大道两侧,南接江灵南路和南段海岸海滨景观带,北邻江灵北路和北段海岸海滨景观带。建设内容包括:园路、广场、绿化、照明、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及休憩设施、服务管理设施等。总建设规模约17201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为18955.74万元。本项目监测检测范围:灵山岛尖凤凰大道两侧沿线绿化景观软基处理工程材料及实体检测和施工监测。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工程地点: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灵山岛尖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一)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一期(灵山岛尖)凤凰大道两侧沿线绿化景观工程软基处理监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高程点测量、表层沉降观测、水平位移观测、深层测向位移监测等。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一期(灵山岛尖)凤凰大道两侧沿线绿化景观工程软基处理材料检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砂、石常规检验、种植土质量检验、排水板排水力学性能检验等。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一期(灵山岛尖)凤凰大道两侧沿线绿化景观工程软基处理实体检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填料压实度检验、十字板剪切试验、室内土工试验等。
本项目的检测清单中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程量,招标清单中监督抽检部分内容另行从《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单位库》中摇珠确定服务单位完成(如中标单位在上述库中的除外)。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1)须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代建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3)中标人需将工程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三)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21.218096万元。
八、服务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
九、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一)投标报名及购买时间:2015年6 月11 日至 2015年6 月17 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5:30。
(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二楼报名窗口。
报名时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请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该表);
(3)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1)(一式2份);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5)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6)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投标单位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监测范围覆盖主要招标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投标人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五)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六)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七)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八)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一)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二)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三)各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5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 3名时,该标段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该标段招标。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明珠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工联系电话:020-39053002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体育馆108入口
十五、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及民营经济报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南沙明珠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5 年6 月5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日期:2015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