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三招(2015)第 01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清县三合乡塘家琪村绿化节点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德清县三合乡塘家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德清县三合乡塘家琪村。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绿化及景观工程(详见招标文件),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质量目标:合格。 本工程招标最高限价为肆拾玖万零肆佰玖拾柒元整【其中暂列金额1.9万元】(小写:490497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专业类别为园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凡注册地不在湖州市范围内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介绍信和证明如下:省外企业应提供省级主管部门的介绍信及两年内安全、质量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省内、湖州市外企业应提供地市级主管部门的介绍信及两年内安全、质量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 3.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的近三年(12年、13年、14年)本单位不良记录的详细清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德清县三合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招投标窗囗(联系电话:0572-8482758,联系人:李先生)持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请各投标单位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德清新闻》和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清县三合乡塘家琪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 符尧根 电 话: 13819258208 注:湖州市外企业进入德清县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须遵守德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咨询电话:8063064。
德清县三合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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