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HZB201532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鸡石高速石屏收费站至汇源路段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石发改【2015】8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于政府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总承包人,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维修改造道路全长709.338米,建设内容为道路、给排水、交通及照明、绿化、桥涵等工程。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2.3计划投资:约995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资金来源:政府配套。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为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投资能力,营业执照年检合格,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注册资本金、人员、设备等方面相配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省外投标人应按云南省建设厅“云建建[2009]25号”文件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章节,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5.1 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9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不休)。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上午09时00分。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含电子工程量清单光盘),此费用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3 已进入《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格投标人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且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红河州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审查网络管理系统(网址www.hhzy.net)报名,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到5.4条规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清单光盘及图纸。 5.4 名录外的投标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石屏业务部(石屏县兴民小区门口商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清单光盘及图纸。 5.5 所有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将投标申请人的下列资料送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石屏业务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wenku.baidu.com/view/da3705d081c758f5f71f6719.html?qq-pf-to=pcqq.c2c 6、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或补充资料的地点为: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老烟草公司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施工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www.hhzy.net)、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青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 址:石屏县喜燕街 地址:蒙自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2号 邮 编:662200 邮 编:661100 联 系 人:龙友骥 联 系 人:王媛 电 话:4857550 电 话:0873-4859153 传 真:4857550 传 真:0873-4859153 2015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