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山东麓生态保护水源(跃进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项目法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诚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沙坡头区、中宁县,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 施工1标段:贺兰山东麓生态保护水源(跃进渠)工程(桩号6+235-17+550),砌护渠道11.32公里及建筑物改造; 施工2标段:贺兰山东麓生态保护水源(跃进渠)工程(桩号17+550-37+550),砌护渠道20公里及建筑物改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注册二级及以上证书,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 外地企业需办理进宁备案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施工招标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请于2015年6月8日8时30分至2015年6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上传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件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可于2015年6月8日8时30分至2015年6月13日17时3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资格审查合格者可于2015年6月24日8时30分至2015年6月30日17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554号 邮 编:750004 联 系 人:陈凯 电 话:0951-4095881 传 真:0951-4095881 电子邮件:nxcazbgs@163.com
2015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