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汉川市财政局下达的汉财采计【2015】149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汉川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东区园林景观绿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对本项目施工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汉川市人民大道特一号新人民医院; 投资规模:约 520万元。 计划工期: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7月26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招标范围:按施工设计图纸完成约25000平方米景观绿化面积,其中包含运动场、停车位、景观、一区、二区地面铺装及建筑周边绿化等及其他配套安装工程项目,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合同内容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申请人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申请人财务要求:①提供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②2011年、2012年、2013年累计未发生亏损; 3.1.3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4申请人信誉要求: ①未被责令停业的; 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④2012年6月5日以来,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⑤2012年6月5日以来没有在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 3.1.5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 3.2申请人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3申请人业绩要求:2012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7日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面积25000m2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4申请人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经理资格: 3.5.1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有效临时证),中级及以上职称; 3.5.2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及劳动合同; 3.5.3项目经理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 3.5.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2012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7日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面积25000m2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 3.6其他要求: 3.6.1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资料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 3.6.2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7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可从2015年 6 月 8 日至2015年 6月 11 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家,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请携带有效地营业执照、税务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等。上述资料原件审核,并带上复印件一份到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6 月 17 日下午 14 时30分,地点为: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川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汉川市人民大道特一号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 津津花园B 座28楼 邮 编: 432300 邮 编: 430071 联 系 人: 丁凤秀 联 系 人: 涂庶珏 电 话: 0712-8382080 电 话: 027-65385580 传 真: 传 真: 027-8784275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