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公园广场及街边水景等维修工程已由西发改字[2015]109号文批准建设,业主为西乌珠穆沁旗园林市政环卫管理所,该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名称及其他主要内容
2.1项目名称: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公园广场及街边水景等维修工程
2.2建设规模:1、巴拉嘎尔湖湖边台阶维修,主要包括南湖和北湖维修等;2、公园、广场、街边景观维护维修,主要包括喷泉、地面等;3、巴拉嘎尔湖清淤等。
2.3建设地点:西乌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所在地
2.4计划投资:总投资约504万元;
2.5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5个标段
第一标段:巴拉嘎尔湖湖边台阶维修,南湖维修
第二标段:巴拉嘎尔湖湖边台阶维修,北湖维修
第三标段:公园维护维修,主要包括喷泉、地面等
第四标段:广场、街边景观维护维修,主要包括喷泉、地面等
第五标段:巴拉嘎尔湖清淤
注:为保证工程质量及工期,每个企业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最多只能中2个标段
2.7计划工期:2015年7月10日-2015 年 10月 30 日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施工资质要求
3.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含叁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壹级及以上企业不得报名)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盟外企业需具有外进企业备案手续。
3.5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报名、资审时须带的资料
4.1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3)被授权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拟派本项目建造师及拟派五大员上岗证。
(5)盟外企业须具有锡林郭勒盟住建局办理的进驻备案证书
注:上述所有复印件应复印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要求整洁清晰,加盖公章以备审查,申请投标企业情况预审表每个标段一式三份,要求内容完整加盖公章。
4.2拟派本项目建造师及五大员均须提供与投标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4.3投标人自报名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持以上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2015年6月 10 日至2015年6月1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5.2报名地点:锡林浩特市温馨家园小区7号底商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2015年7月3日上午9:30分,地点: 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经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届时在内蒙古睿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本公告发布的法定媒体为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xmzwggzy.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发无效。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乌珠穆沁旗园林市政环卫管理所
联系人:刘永生
联系电话:13904793778
代理机构 :内蒙古睿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锡林浩特市温馨家园小区7号底商
联 系 人:吴明磊 李彦光
电 话:15904799778 15547986364
内蒙古睿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