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SBT-2015-0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八三团额河雅居、锦绣苑小区绿化、亮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师市发改委以十师(基础设施)备【2015】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第十师一八三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第十师一八三团 ,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第十师一八三团,建筑规模:小区绿化51665.52平方米,庭院灯135套、草坪灯248套及配套设施。 计划工期: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8月17日,总工期45日历日。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6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6 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十师北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屯新城区土地学会办公楼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30日17时00分,地点为十师北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北屯团结路东区北三水管处六楼 电话:0906-3356598
2015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