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光公园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2015年06月10日 招标编号:FJJL2015-ZB111 开标时间:2015-06-24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蕉北街道办事处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JL2015-ZB1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继光公园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已由宁区政文(2015)3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蕉城区蕉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补助,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区蕉北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 2.2工程建设规模:种植面积5883m2;工程控制价为549536元(含暂列金额25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含绿化种植、绿化养护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福建汇景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2.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6月 11日至2015年 6 月15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以无记名的形式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科技大楼1层)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等)每份人民币200 元,图纸每套200元(自愿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获取采用无记名方式,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保证金用途:继光公园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可简写)投保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未注明本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24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科技大楼1层)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蕉北街道办事处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蕉北街道办事处 电话: 13850395777 , 联系人:黄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宁川路东兴花苑6号楼C棟 电话: 0593-2927989 传真: 2927989 联系人: 陈文辉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户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136010101400022365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科技大楼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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