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416948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如东县城朝阳路(珠江路-友谊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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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如东县城朝阳路(珠江路-友谊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如东县城朝阳路(珠江路-友谊路)绿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联系函形式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如东县开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如东县掘港镇 2.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130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绿化工程 2.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2015 / 7 / 4 至2015/8/ 2,工期:30日历天。 2.6 合同估算价: 工程造价约130万元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园林绿化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满足所列条件之一的即可): ①人员;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醒:项目负责人不得兼职其他管理岗位);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 3.8 其它要求: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日期为自本工程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30日。 5.2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本工程资料费用为人民币255.00元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上午9时/分,地点为: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系统。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如东县开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如东县掘港镇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商晨晨 电 话:15251355387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如东县掘港镇爱民路99号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 王海军 电 话: 0513-84130958 传 真: 0513-84130958 电子邮件: 525968441@qq.com 2015年6月10日 附件: 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评审通过后,对商务标评标进行计分统计,分项得分及总分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按总分由高到低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最高总分出现相同时,则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若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按评标委员会推荐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二、资格审查 所有的合格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进行资格审查。 三、技术标评标 采用集体评议、记名表决、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进行,如果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的之一的,按技术标评审不合格处理。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进入下一轮评审。 1、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的; 2、主要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3、不响应招标文件工期、质量、技术指标等实质性要求的; 4、附有工程无法适用的其他技术和管理等条款。 四、商务标评审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三个评标办法中确定一个最终的商务标评审标准。 方法一: 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平均值下浮5%(不含5%)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以其余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其余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5家时,依次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直至取最终5家)。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0%-93%。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10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2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从30%、40%、50%三个值中随机抽取确定,Q2=1-Q1;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为:94%。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10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2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三: (1)投标价平均值J的计算: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五家或五家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J。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不高于J值且参与了J值计算的所有投标人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L为评标基准价(即:计算J时去掉的最低值不再参与L的计算); 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2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五、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本工程的招标人委托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中标差额保证金进行统一监管,中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中标差额保证金缴纳帐户为如东县财政专户,收款人:如东县财政局,开户行:建行如东支行营业部,账号:32001647336052519554。 六、开标时,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经办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否则视为中途退标处理。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七、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人解释。 八、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 | |
报名期限: | 2015/6/11至 2015/6/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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