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榄核镇榄九路扩建工程(首期工程)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批复文号 番发改【2010】150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榄核镇榄九路扩建工程(首期工程)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番发改【2010】150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现对榄核镇榄九路扩建工程(首期工程)道路绿化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榄核镇榄九路扩建工程(首期工程)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20-39053083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357037043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南沙区榄核镇,路线起点位于西起榄核镇蔡新路与榄核镇广场路环形平交处,沿现状蔡新路自西向东延伸,跨沙湾涌与西线公路相交,至广珠东线(S111)止,路线全长5.049公里。全线采用平原微丘区二级公路(同时满足城市主干道Ⅰ级)标准建设,路宽60米,路幅布置为6米(人行道、非机动车道)+4.5米(绿化带)+15.5米(机动车道)+8米(中央绿化带)+15.5米(机动车道)+4.5米(绿化带)+6米(人行道、非机动车道)=60米。水泥砼路面,双向八车道,建小桥两座,中桥1座,人行天桥1座,平交17处,涵洞7道,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另建排水工程、路灯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等。本次招标为本工程项目的道路绿化部分内容。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5-3646 【招标内容、规模】:施工里程为榄核镇榄九路扩建工程(首期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及喷淋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5095351.60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 区财政投资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5年6月11日00时00分至2015年7月1日9时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5年6月11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15年7月1日9时0分。 2. 开标时间:2015年7月2日14时0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为人民币 8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二 级或以上级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近2年或以上)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2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初验备案表。 注:(1)业绩取自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 (2)园林绿化(林业)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园林(林业)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初验备案表。 (3)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提交由广州市或其辖下各区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查询流程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的。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电话:020-39053083;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行政中心E座4楼 。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其他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二、其他: 1、鉴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电子评标系统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招标文件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八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其公开通报,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关于投诉:①对于类似对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任职等情况的投诉,处理原则为:经核实投诉内容只要不涉及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问题,对其他单位的投诉,原则上不影响原评标排序和中标结果,对违反规定或不诚信的投标单位进行事后处罚,招投标程序明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情况除外。 ②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投诉且经查实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投诉的,招标人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 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名称: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附件1: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流程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一、 查询受理单位: 人民检察院 二、递交材料: (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申请函应注明查询事由、被查询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 (二)单位介绍信; (三)查询事由的证明文件,如招标文件等; (四)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被查询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类复印件需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查询方式: (一)直接到人民检察院查询。 (二)电话预约 四、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均为免费服务。 范本 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 ,工商注册号或机构代码号为 ;法人代表为 (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将于 年 月 日 在 省 市 县(区)参加 招标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上述单位与人员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发布人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