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采用网上投标:是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是
注:请尚未开通“苏付通”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参见“关于启用网上支付平台的通知”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见上表(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见上表(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和苏住建建〔2013〕50号);省内外市进苏企业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使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投标的无需提供此项);
(二) 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可以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全部满足才能合格)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注:类似工程以 3 年内承担过 园林景观工程(含绿化)且单项合同金额在 870万元及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时间以2012 年6月至今为限,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6. 招标文件的获取。(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6/1109:00 至 2015/6/1815:00 ,在 苏州建筑市场信息网通过“苏州投标工具” 下载招标文件。(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苏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7. 投标文件的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7/2 9:30:00 ,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苏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 苏州市有形建筑市场(竹辉路养蚕里贸易市场二楼)。(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杨素路3号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吴中区东吴南路125号3幢9楼(名宇商务广场北楼9层)联系人: 周丽娟 传真: 65981698 电话: 0512-65981698邮编: 215168 E-Mail: 6819ab@sina.com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林金明项目组组长: 姚仁江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 65981638 上岗证号: 苏招E0469
11.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5/6/1109:0012. 备注: 一、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可不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安全(B类证)。 二、项目负责人按苏园规字〔2012〕2号文件执行,项目负责人符合下列条件: 12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2)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2、业绩要求:近4年承担过2个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三、注: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项目负责人的符合上述学历、职称要求(1)~(3)条件之一的原件(如学历证、职称证)进行审核。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林业、观赏园艺、植保、园林、园艺。 四、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要求同时满足园林绿化Ⅰ组和园林古建Ⅲ组及以上组别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单位投标。若投标单位在预选承包商名录以上组别其中一组,则需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该联合体各方均应在本工程要求的预选承包商名录的相应专业及组别,否则审查不予通过。本工程凡是同时满足园林绿化Ⅰ组和园林古建Ⅲ组及以上组别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投标单位不需采用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提供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联合体各方的责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义务。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要求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为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人指定并注册在牵头人单位。各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请将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及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B类证书等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 五、本工程图纸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 六、业绩的认定以"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投标人业绩数据库"中公示通过的投标人业绩为准,请投标人及时做好录入工作。 七、本工程养护期为 2 年。
13.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