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白土岗乡长流水生态移民安置区排水管道及污水处理站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以宁环发【2014】1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级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灵武市白土岗乡长流水生态移民安置区 2.2工程规模:灵武市白土岗乡长流水生态移民安置区污水处理站及管道工程中调节池,格栅井,焊接扁钢人工格栅,排水管道工程,回用水池等施工工程。 2.3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二级资质,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外地企业须具有一级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分为 一 个标段。 3.4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被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银住建发[2015]107号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建设行业违规企业处罚及信用评定情况的通报”中信用评定为A级的54家建筑施工企业,被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宁农工小组办发[2015]3号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全区农民工和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不诚信企业名单的通报”中38家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6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文件第六条《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标段谢绝施工总承包特级和一级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ycsggzy.cn)报名,报名时要求上传相应资质影印件(jpg图形格式)。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951-7805195 7805196。 4.2、报名时须上传的资质影印件有: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出具项目所在地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书》、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材料。 4.3网络报名成功后,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网上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5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银川市民大厅: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灵武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灵武市 联 系 人:马晓俊 联系电话:15809511590 招标代理: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620号 联 系 人:纵 横 联系电话:0951-50282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