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阳县纬十一路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汝阳县城关镇,全长895.645M;为城市支路。 2.2 招标编号:洛汝采(2015)华联015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给排水、电力、弱电、照明等工程; 2.4 计划工期:3个月;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5 年 6 月 15 日至2015年 6 月 1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定鼎南路52号华源财富广场A座603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4.4招标文件费:500元;图纸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8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定鼎南路52号华源财富广场A座603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刘主任 电 话:1393880652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定鼎南路52号华源财富广场A座603室 联 系 人:郜先生 电 话:0379-65260919 13460418669 邮 箱:gdhllygs@163.com 日期:2015年 6 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