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5-1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核工业地质局职工住宅、基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3】14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100%自筹,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省地矿建设集团合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风景园林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风景园林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2 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124943平方米。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东至互助街、西至洛阳街、南至锦西路、北至绥中路。 2.4 计划工期:2015年7月20日至2016年9月27日,共计43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符合吉建管[ 2015]9号文件的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近三年(2012、2013、2014)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或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企业), (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地矿建设集团合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集安路10号 联系人:龙宝东 电 话:0431-879618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谭爽、申晓晶 电 话:0431-86805171、87990285
2015年6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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