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抚生至抽水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JHZB201506015 1.招标条件 抚松县抚生至抽水道路改造工程,已由抚发改审批字[2015]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抚松县抚松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抚松县抚生至抽水道路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抚生至抽水间2199米道进行改扩建,包括路基、路面、函洞,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建设地点:抚松镇抚生到抽水之间 2.4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7月12日至2015年11月12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含二级)的资质,近3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5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到当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手续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 月 15 日至2015年 6 月 19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吉林省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个合同标段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 如需邮寄,投标人须说明详细邮寄地址,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7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抚松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拦标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本工程拦标价为272.7806万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松县抚松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抚松镇香江路236号 联 系 人:任翠英 联系电话:0439-621073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2030号 联系电话:0431-88510222 联 系 人:姜百珊 日期:2015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