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41934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佛山罗村孝德湖公园二期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罗村孝德湖公园二期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编号:SS2015052) 1.招标条件 罗村孝德湖公园二期景观提升工程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南发改资罗字(2015)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狮山镇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罗村孝德湖公园二期景观提升工程 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罗村孝德湖公园二期景观提升工程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孝德湖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罗村孝德湖二期公园和罗村孝德湖公园提升工程共两部分;项目投资额3500万元。 2.3 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5年7月至2016年5月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罗村孝德湖公园二期景观提升工程主要包括罗村孝德湖二期公园和罗村孝德湖公园提升工程共两部分,对本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详见本工程的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31,848,552.61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或以上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 (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地标准)。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由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4.4.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 4.4.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资料载明的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一项或以上园林绿化施工工程的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2500万元)。(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 4.8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1)施工员: 至少2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或者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中项目负责人、施工员不得兼任。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提供在本单位或佛山分公司购买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不得异地重复购买。如不依时提供资料或所提供资料不符合以上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4.9其它要求:(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且相关证照原件齐全的投标文件。 (3)本项目要求投标担保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5日~2015年 06月 19 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5.2 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狮山镇政府副楼)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报名指引: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建设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狮山镇政府副楼)报名。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①收款单位: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帐号:44001668842050965476;③开户社:中国建设银行佛山禅城中心支行;④款项来源:孝德湖二期招标文件费。注:“缴款单”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时间:2015年06月15日~2015年06月19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狮山镇政府副楼)电话:0757-86680001 联系人:杨小姐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7-82258808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63.0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 / 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 63.02 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业绩证明资料、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备查。 7.2递交时间:2015年 07 月 07 日上午08时3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7.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狮山镇政府副楼)。 7.4投标人应派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除授权委托人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到场,开标前将对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授权委托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 7.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shishan.gov.cn)南海区狮山镇政府政务网及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bret.com)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http://www.shishan.gov.cn)南海区狮山镇政府政务网及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bret.com)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南海区狮山镇政府政务网及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招标代理: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报名期限: | 2015/6/16至 2015/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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