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啤酒广场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啤酒广场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枣阳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15】第17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 政府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枣阳市啤酒广场
2.2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设施建设、绿化苗木组织、栽植及一年期养护和维护管理(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估算投资 约1100万元
计划工期 180 天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累计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园林绿化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 专业 贰 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或 市政公用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已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 不 接受联合体企业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6 月15日至 6月19日, 9 时 00 分至11时 30 分和15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段内(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枣阳市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四楼开标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应携带《枣阳市建设项目投标报名表》(格式附后)和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诚信库备案(网员)证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 年7 月 6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枣阳市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四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枣阳市前进路 地址: 枣阳市人民路11号
联系人: 陈主任 联系人: 乔工
电话: 13986339423 电话: 18371097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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