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本中心对徐州市第三中学校园绿化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在网上报名,具体方法详见网站“操作指南”。 一、项目名称:校园绿化 二、项目内容:校园绿化一项 三、项目编号:徐采谈T(2015)034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是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 3、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资格预审资料包括: 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说明: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关规定,应当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提供原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同时提供发证(登记)机关证明其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含公告发布当日))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前1月或前2月(以本公告发出月份为基准)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和利润表复印件; 5、供应商的前1月或前2月(以本公告发出月份为基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6、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格式见附1) 7、《中小企业声明函》复印件(格式见附2); 六、资格预审资料的提交: 1、上述资格预审资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到本中心“报名联系人”处, 如提供不全,其报名将被拒绝。 2、请在每页资格预审资料上注明以下内容: (1)项目编号:徐采谈T(2015)034 (2)供应商的联系人,移动电话 (3)页码和总页数 3、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6月24日 下午5:00 4、报名及资格预审资料的提交时间:上午 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 七、相关说明: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谈判小组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只有通过网上报名,并经谈判小组确定的供应商才能下载谈判文件,是否被确定,由项目联系人通知。
八、采购人:徐州市第三中学 联系人:张安勇 联系电话:0516-83759271
九、采购代理机构: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1号盛佳大厦南三楼(301室) 邮编:221003 项目联系人:采购二科 周媛媛 联系电话:0516-85587207,85581052 报名联系人:综合科 刘芳 联系电话:0516-85830927,85935009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附1: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徐采谈T(2015)034)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附2: 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编号:徐采谈T(2015)034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可多选)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