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CS20150612719项目名称盐城市伍佑农业示范园区内外环道路绿化工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伍佑农业示范园区内外环道路绿化工程已由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园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盐发改审[2013]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国毓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盐城市伍佑农业示范园区内外环道路绿化(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盐城市境内(盐徐高速以南,解放路以西,西环路南延,新204国道以东,同心河以北)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景观:达到合格标准。绿化:管养三年,一年后苗木成活率98%,二年后苗木成活率达100%(如两年后达不到100%,则补植,并从补植合格后负责管养三年)。 质量目标:其他 4.计划工期: 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07月19日。 5.工程规模:农示园外环路全长6.8公里,计划两侧各规划设计30米绿化景观带,除去核心景观区、安置小区、四季花海地段实际设计长度约4公里,设计总面积约为195000平方米,本段为一期,总面积为9235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2500万元。 6.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GYCS2015061211311144313盐城市伍佑农业示范园区内外环道路绿化(一期)工程农示园外环路全长6.8公里,计划两侧各规划设计30米绿化景观带,除去核心景观区、安置小区、四季花海地段实际设计长度约4公里,设计总面积约为195000平方米,本段为一期,总面积为9235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2500万元。6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职工。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必须体现体现绿化专业),或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 市外园林绿化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园林绿化企业进盐施工(养护)登记表》详见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4.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 业绩要求:自2010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承担类似合同价在1500万元及其以上工程,且质量达合格及其以上。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5年内,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4 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5 (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4.6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5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7 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等合计不少于3人(项目部成员之间互不兼职)。 4.8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9 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10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6日至2015年06月24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伍拾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联系电话:0515-86663525),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2、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525室,市行政中心和驿都大酒店中间一栋)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 五楼525室。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六、 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等几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7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8项规定 项目部成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质量目标、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1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 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款规定。
2、详细评审 2.1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80分 以下两种方法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扣减0.3 分,每下浮1%扣减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1-Q2, Q2 取值30%、31%、32%、33%、34%;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 的取值为园林绿化工程为84%。Q2、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扣减0.3 分,每下浮1%扣减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扣分约定: ⑷、 变带至开标现场。)(1)、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或从招标人公布的主要分部分项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不足10项的全部进行重点评审。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1.0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其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的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取所有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2)、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5,去掉其措施项目费总金额中的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取所有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说明: ①. 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任何情况下不得改动。 ②. 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有效投标人按商务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择9家进入下一步评审(投标单位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9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下一步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18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评审要点齐全的得基本分17分,缺少任一评审要点的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分。另评标委员会根据下列评审要点的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先进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加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 (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0.1) (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0.1) (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0.1) (4)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0.1) (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0.1) (6)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0.1) (7)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1) (8)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0.1) (9) 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0.1) (1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0.1) 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本项分扣完为止。 注:①~⑩项总加分值控制在1分以内,每项评审要点由招标人根据工程情况在0-0.2分之间自行设定较为合理的具体加分分值。其中⑧、⑨、⑩为招标人选项,根据工程情况选择是否需要评审) 2、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2分 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 0~ 2分,得分计入总分。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该项不得分并不作中标候选人排序。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 69083526。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国毓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盐城市青年路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董工联 系 人:王立冈 电 话:051588190201电 话: 68606966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jsdzgc@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