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城隍庙维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阳城隍庙维修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 阜阳城隍庙维修工程建设项目 1.2 项目编号: FZGY-GCSZ20150128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发改社会(2015)199号 1.5 招标人: 阜阳市文物管理局 1.6 资金来源: 除申请省文物局、市财政支持外,其余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阜阳市颍州区古楼办事处建设街原城隍庙旧址 2.2 建设规模: 550平方米 2.3投资规模: 约399万元 2.4 计划工期: 210天 2.5 招标范围: 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 合格(以设计方案一致,如在施工中发现原有建筑构件,以原构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 国家文物局授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如没有证书,则在《关于颁发首批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个人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文物保发[2006]28号)》文件中:”授予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名单”中被提名】。 3.3 信誉要求:有文物古建筑修复项目,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十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五项文物保护工程业绩,且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6 外地企业进入阜阳市参加招投标活动,实行标后备案,按照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阜城进境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及管理工作的通知》(阜招管〔2012〕27号)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5年 6 月 16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7月 7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_二_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阳市文物管理局 联 系 人: 董 波 电 话: 0558-2266586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街道金牛小区1栋103室 联 系 人: 徐 工 电 话: 0558-2180053 电子邮箱: bjbryxfy@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