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路、管委会及慧谷花坛彩化工程施工 交易公告
我单位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于2015年6月23日在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一楼会议室确定彩虹路、管委会及慧谷花坛彩化工程施工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本交易项目的建设地点在彩虹路、管委会门口及慧谷主次入口花坛,主要为彩虹路、管委会门口及慧谷主次入口花坛草花更换及养护等,品种数量要求:石竹、一串红、孔雀草、矮牵牛、瓜叶菊、鸡冠花、矮牵牛、夏堇、鸢尾、羽衣甘蓝等(一年五季,每季94317株)。投标最高限价为515251元,具体以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工期要求为240个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并达到国家、省、市相关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绿地养护标准,所有种植草花必须长势良好,不能有缺株现象。 2.交易资格要求及保证金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收到建设单位的邀请函的,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信封密封加盖单位公章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带至开标现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回。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被邀请的承包商于 2015年6月23日14:00-14:30时将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交至工作人员,办理报名手续(原件核验后退还),否则,工作人员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6月23日14:30时,地点为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一楼会议室,投标文件须密封。未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3.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包括: (1)投标文件封面;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 3.4本工程采用综合总价合同承包。 4.承包商的确定 (1)承包商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2)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3)报价在审定最高限价 515251 元及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4)发包人将对候选承包商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如发现恶意报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将取消其承包人资格,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 (5)承包人开始施工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有权在原候选承包商中按序选择承包人。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发包人: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 周丽爱 吕盎香 电话: 0570-3850116 3850117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