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局采购计划下达函财采计[2015]25号的要求,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局的委托,就其编钟大道与鹿鹤大道交叉口绿化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随州市编钟大道与鹿鹤大道交叉口,计划工期30天,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招标范围详工程量清单及预算说明。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2)项目经理具有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未被押证管理和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企业在册(提供有明细的社保及劳动合同)的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备。 (4)不接受非法人的分公司投标申请。 (5)外省施工企业须有有效的进鄂备案证明。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 谈判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于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6月24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在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二桥东头左岸星城6号楼一单元3楼)报名: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为打印件,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人联系电话和邮箱),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社保证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④拟派项目经理证书原件,五大员证原件,项目班子有明细的社保及劳动合同资料原件;⑤外省企业入鄂备案证明原件;⑥2013、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上述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并承担相应责任。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对响应投标人进行资格及投标符合性审查,从符合资格条件及投标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不足3家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6月30日10时00 分,地点为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随州市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101),递交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经招标人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局 招标代理人: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随州市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3楼 代理人办公、传真电话:0722-3315803、3315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