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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八师134团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5年下野地镇知青、文化广场、绿化供水、沙门子镇公园用广场景观改造、绿化供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师发改投资【2015】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第八师134团,建设资金来自师市预算内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第八师134团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5年下野地镇知青、文化广场、绿化供水、沙门子镇公园用广场景观改造、绿化供水工程 2.2 建设地址:第八师134团下野地镇 2.3 建筑规模:草坪种植、改造、灌溉130681㎡,硬化铺装46142.4㎡,路面3716㎡,供水泵房75.52㎡,管网12448米。 2.4 结构类型: 彩砖/花岗岩/砼/彩钢、PVC, 层数: / 2.5 工程投资额: 万元 2.6 计划工期:日历天数 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5年 月 日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1本次施工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2015年下野地镇知青、文化广场、绿化供水、沙门子镇公园用广场景观改造、绿化供水工程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企业资质,市政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标前项目登记。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设招标控制价)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6月18日至 2015 年6月23日下午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5 年6月 日至 2015年6月 日,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00 时,下午 16:00 时至18: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八师石河子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34团 地 址:134团下野地镇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 马利强 电 话: 1351992583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河子市33#小区64幢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 房艳红 电 话: 13999730298 传 真: 0993-6687867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5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