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网上下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婺城新城区行政中心区块、临江区块[2015年—2018年(三年)]绿化管养工程已由金婺新经【2015】0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婺城区市政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317.3602万元人民币(养护期限自2015年8 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其中:I标工程造价 约157.4384 万元人民币,II标工程造价约159.9218 万元人民币(已落实30%,计人民币95.21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绿化带及行道树管养工程,I标段(白沙溪以东,行政中心区块)绿化管养面积149941.3平方米及区块内行道树(面积不包括行道树面积,养护需包括区块内行道树养护);II标段(白沙溪以西,临江区块)绿化管养面积152306.5平方米及区块内行道树(面积不包括行道树面积,养护需包括区块内行道树养护)。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现有绿化带面积工程量统计表);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3 工程建设地点:婺城区新城区; 2.4 养护工期:2015年8 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三年);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叁级及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需自有洒水车; 3.2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7.1法定代表人来开标的,需持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前来开标的,按3.7.2操作。 3.7.2投标企业交易员来开标的,需持交易员证,未办理交易员证的企业,详见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办理婺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的通知》,在开标前到行政服务中心311办公室办理交易员证。 3.8外地进金需在开标时提供《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8日至2015年6月 25日14 时30分前;在金华市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 4.3本月席位费应在开标前缴纳,具体要求详见注意事项。因财政局调整缴费方式和账号,各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一日完成席位费缴纳,以确保投标顺利进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14时30分,地点为金华市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白龙桥华龙南街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10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cqggzy.gov.cn/wczyjyzx/)上发布。 招 标 人:金华市婺城区市政园林管理处代理机构: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婺城区华龙南街中轴景观公园办公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三楼 联 系 人:赵先生联系电话:82220590联 系 人:陈林联系电话:82411457 传 真: 邮政编码: 传 真: 邮政编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