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阳路北段绿化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阳路北段(泉州路-长安路)绿化工程,全长700米,单侧绿化宽度为10米,总绿化面积约14000平方米。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工程建设地点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工期:10天。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于2015年 6 月 23 日12:00时前,到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资格预审事宜,资格预审合格后,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只有资格预审合格或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同类型工程必须大于本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近期养老保险交费证明(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注: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7、外地企业进临须出具所在地市级以上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8、工程所在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原件查验、留存)。 9、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查验、留存)。 10、外地企业须出具进临备案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阳路北段绿化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须胶装)。 五、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到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后购买招标文件,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费用不予退回。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六、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2015年 6 月 17 日至2015年 6 月 23 日12:00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高靓 联系电话:13869913199 8800023 地 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名都国际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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