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NC-ZB-15007 开标时间:2015-06-29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连城县文物局 所属地区:国内 培田村古建筑群双善堂等保护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NC-ZB-15007 本招标项目 培田村古建筑群双善堂等保护修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发改审批[2015]1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城县文物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连城县文物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修缮工程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培田村古建筑群双善堂等保护修缮工程 2、招标项目地点:连城县培田村 3、招标项目规模、数量:总造价约196.3万元,双善堂建筑面积350㎡,造价约58.4万元,厥后堂建筑面积600㎡,造价约87.37万元,在宏公祠建筑面积279㎡,造价约50.53万元; 4、招标项目施工工期: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招标范围及内容:主体结构、屋面、木结构等附属工程的修缮(具体详见预算书)。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文物保护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参加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及有足够资金、人员、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含临时一级建造师,但须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注册证书和省级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其余方面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三、购取招标资料办法: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于2015年6月18日起至 2015 年6 月28日17:30分前到招标代理公司连城办事处(地址:连城县董屋山8栋302室,联系人:小童13685982510)处购取招标资料及索取相应收款收据凭证(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内)。招标资料信息费为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不含施工图纸费用,投标人若有需要施工图纸的,请向代理公司另行登记后购买)。 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5万元(采用现金 形式)。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本工程评标方法采取在合理造价范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确定中标人。 七、本工程开标时间2015年6月29日上午9:30,开标地点:连城县武术馆体训楼二楼会议室。 八、此次连城县培田村古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分两个项目同时招标,开标顺序依次为:①培田村古建筑群如松堂等保护修缮工程②培田村古建筑群双善堂等保护修缮工程,投标人可对这两个项目的一个或两个分别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其中一个项目,投标人可以同时被推荐为两个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若该投标人被招标人确定为“培田村古建筑群如松堂等保护修缮工程”的中标人,则“培田村古建筑群双善堂等保护修缮工程”的中标人将在除该投标人外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抽取。 九、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招标人(盖章):连城县文物局 办公地址:连城县武术馆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597-3121190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福州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东侧与温泉支路交叉处恒宇国际2#楼1018 联系人:小吴 电 话:15880687680 邮政编码:364000 传 真:0597—5381899 2015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