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清溪镇市民广场景观升级项目 采购编号:GMTC15DGZHG0041JO 采购目录:服务类\\其他服务(分散采购专用)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元):5,050,000.00 供应商投标资格: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具有由业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近三年内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备注: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说明:1.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自行携带U盘拷贝附件资料。 采购文件公示开始时间:2015年06月19日 08:30 采购文件公示截止时间:2015年06月26日 17:3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年06月19日 09:3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07月08日 17:30 获取文件地址:东莞市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 采购文件售价(元):150.00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5年07月10日 10: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7月10日 10:30 文件递交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3161 开标时间:2015年07月10日 10:30 开标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3161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东路22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 经办人名称:王永昌 联系电话:0769-22412909 分包信息:包号说明 A 附件: 清溪镇市民广场景观升级项目清单.rar 清溪镇市民广场景观升级项目(发售).doc 清溪镇市民广场施工图6.11-定搞.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