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 铅 招字[2015]第 17 号
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江西黄岗山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工程项目铅山县复兴北路(狮江大道至罗家桥段)道路改造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铅山县复兴北路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铅山县发改委批文名称及编号铅发改投字[2015] 23 号
项目总投资约228.67万元本项目投资约228.67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金已落实情况基本到位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层次/结构/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内(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量
标段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内(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量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市政工程 贰级及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标段选择要求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上传、原件备查)
资格证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由投标单位建造师担任,并提供建造师证书)
注册建造师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五大员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及技术负责人证书
其他要求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电子化评标。
2、按铅府办字[2015]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3、注册建造师还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4、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
联系人江先生联系电话:13507030831
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经办人: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