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130924150030-001 所属地区 海兴县 工程名称 海兴县海政路(兴顺街-兴大街)排水、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建设单位 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地点 海兴县海政路(兴顺街-兴大街)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800.8431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海兴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方式 0317--5698707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5-06-19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5-06-26 17: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5-06-19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06-26 17:3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6月19日至26日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海兴县政务服务中心 内容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海政路(兴顺街-兴大街)排水、道路改造工程已由海兴县发展改革局以海发改字[2015]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海兴县海政路(兴顺街-兴大街)排水、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1.2工程地点:海兴县海政路(兴顺街-兴大街) 1.3建设规模:海兴县老城区海政路,西起辛黄公路,东至兴达街以东100米左右,总长911.454米; 1.4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 1.5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1.7工期:计划2015年7月20日开工,2015年9月30日竣工,总工期73日历天 二、投标资质要求: 2.1、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叄级及以上资质;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省外企业须提供《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 2.4、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有意向的投标单位须首先持企业电子锁在网上进行报名,然后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由报名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专业)、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外省单位《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网上报名回执单(除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如证件换证,须提供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于2015年6月19日至6月2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海兴县政务服务中心报名并洽购相关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必须在上述时间内在网上和现场同时报名,否则无效)。 四、招标文件售价每册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地点: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317-6621213
招标代理单位: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贻成路万泰豪景公建2号楼308室 联 系 人:李先生18031709996 联系电话:0317-5698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