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广东省佛山市金融区(A片区)景观绿化工程(海三路绿化)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423513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省佛山市金融区(A片区)景观绿化工程(海三路绿化)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44062015049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融区(A片区)景观绿化工程(海三路绿化)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南发改资桂字[2015]2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金融区(A片区)景观绿化工程(海三路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2.2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400万元。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预计开工时间为2015年  月,预计竣工时间为2015年   月。(实际开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国家及地方相应的规范执行,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广东省、佛山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地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系统查询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或具有经广东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发出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
4.4.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4.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11月
至2015年0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7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7.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即2012年05月至今),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400万元或以上的  园林绿化工程  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8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4.8.1施工员:至少2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或管理手册等)或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
4.8.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11月
至2015年04月)为拟派施工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报名时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汇款凭证原件(不记名)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收款人户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城信和支行
帐号:80020000003830575
款项来源:招标文件费用写:海三路绿化          
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必须填写,则填写“海三路绿化”。
领取时间:2015年6月23日~ 2015年6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
领取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794311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234973-826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0000.00元(人民币捌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以及0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80000.00元(人民币捌万元整)。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账户。细节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 上 午 9时00分~9时 30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不能通过核验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资料。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桂城公众信息网(http://www.guicheng.gov.cn/index.jsp)、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nbret.com/)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新城2栋802室
邮 编:528200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张小姐联 系 人:卢小姐
电 话:0757-81272005电 话:0757-81234973转826
传 真:0757-81272380传 真:0757-81234971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fsynzbdl@163.com
2015  年 6 月    日

报名期限: 2015/6/23201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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