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先锋社区绿地提质改造项目已由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局以天发改[2015]1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沙市天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项目名称:先锋社区绿地提质改造项目 ②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先锋街道先锋村。 ③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9.2亩,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工程造价约1100万元。 ④招标范围:包括先锋社区绿地提质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种植土回填、苗木种植、广场园路铺装、廊架、景墙、雕塑及小品设施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⑤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合格工程。 ⑦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按附表6(1)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执行,且只对总报价评分,分值为100分,权数取值按K4计取)。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5.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企业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园林景观绿化工程以往工程业绩(以往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以往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5.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对本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资质等级管理的,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园林景观绿化工程以往工程业绩(以往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以往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5.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园林绿化等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严格执行,即最低配备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5.6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2015年4月至2015年6月社保证明。 5.7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或官方查询网站。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5.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5.9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或事故责任被取消投标资格或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5.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1其他: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6、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⑤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先锋社区绿地提质项目”。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7月14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6月2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8.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9:00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相应开标室,具体房间见大厅大屏幕。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天心区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gov.cn)上发布。<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