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生态工业园区生活服务区景观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民工业园委字[2015]23号文件批复,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 标段划分:该项目设壹个标段,计划建设人工水体5537m2,绿化23401 m2,铺装面积7527 m2,广场及其它景观4036m2。 1.2 计划工期:共123日历天(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10月15日)。 1.3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多渠道筹措 1.4 建设地址:民乐生态工业园区 1.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 级以上建造师资质,同时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壹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3、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3.1 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一级建造师;省内其他地(州、市)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建造师。 3.2 省外投标企业须提供省建设厅核准的入甘备案核准书。 3.3 投标建造师必须通过IC卡认证且注册于本企业(开标时提供)。 4、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按照统一格式和内容(可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编制和签署。 5、投标申请人应于2015年6月26日17时00分前将《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四份)送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接收人:张掖市誉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莹莹,联系电话:18794046655)。 6、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投标项目部成立批文及组成人员名单和证件。 7、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凡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人,请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向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9、凡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人,须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统一缴纳至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建行或农行任意一家专用账户(单位名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1:农行张掖北街支行;账号:27175301040002850。 开户行2:建行张掖分行营业室;账号:62001650102051509708-0003。 10、本公告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1、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民乐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 标 人:民乐县鑫园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民乐生态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734500 联 系 人:刘春善 联系电话:13830639681 招标代理机构:张掖市誉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张掖市东盘旋路运管所四楼 邮政编码:734000 联 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15393659105
|